南方政法网删除稿件申请登记表
填 写 说 明
1.本登记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。下载后,电子或人工填写内容均可,无论选择何种方式,必须打印后经本人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。
2.申请删除稿件需理由充足,针对删除的内容做逐一说明。经本人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。
3.删除评论内容,需在下表“标题”栏注明评论昵称、发表时间及发表的IP地址,并将原评论内容先填写在“删除原因”栏中。
4.以个人名义申请者,除完整填写登记表外,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删除稿件的原因证明。
5.以单位(公司)名义申请者,除完整填写登记表外,还需出示单位(公司)营业执照、经办人身份证件、工作证等原件的数码文件(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)。
6.如属于委托删稿,必须出示相关委托公证证明,证明双方的授权委托关系,并单独填写委托人相关信息。
7.如申请人要求删除的稿件是由南方政法网转载其他网站的新闻信息,则还需要申请人出示被转载网站或原创首发网站提供的删稿函一份。
8.登记表内灰色字体部分为注意事项,请务必遵照填写。
9.删稿材料可发送电子扫描件至: 或 ;